家庭暴力、家庭危机

心理动力法则与家庭系统

2023-01-19 09:00:38 admin

心理动力法则与家庭系统


    1、系统隔离法则——在一个家庭中,不同成员处在不同权利等级上,相应承担不同的责任。其中,父母的权利和孩子有很大的不同,他们处在权利的较高位置,并承担更多的责任。父母不仅要履行生儿育女的义务,而且有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无条件的积极关爱。但是,父母却没有权利将自己的情感困惑、个人隐私与痛苦展现在孩子面前并要求孩子承担责任,同样的,孩子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解决父母的问题。


    心理学认为,成人与儿童青少年身上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,皆源于家庭系统成员之间关系的混乱与扭曲”。决定家庭成员关系的动力是“爱的牵连与“爱的流动”。因为爱,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不可能对另一些成员的疾苦熟视无睹。譬如,在一个“闹离婚”的家庭中,孩子就会“生病”,以此来阻止家庭的分裂。在一个母亲残疾而生活不便的家庭中,孩子从小就会很“懂事”,并像“小大人”那样照顾自己的母亲和父亲,分担母亲的责任。这就是爱的动力和爱的救助本能。   


    2、系统平衡法则——正常的“父、母、孩子”三口之家,父母之间相亲相爱,孩子依恋父母,敬重父母,三人之间的“三边”关系都是“正性”的情感,这是最理想的家庭结构。如果父母之间的关系出问题,是“负性”情感连接,孩子就会处于“分裂”状态。这种情况下,孩子必须放弃对父母中“某一方”的正性情感——譬如放弃对父亲的爱,以便和自己的母亲保持亲密与认同


    在父、母、孩子所构成的家庭“三角关系”中,最理想的关系是“三边正性关系,有人把它描述为“等边三角形”关系。但是,大多数家庭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,因此,受系统平衡动力的影响,“一条边”上的关系出问题,势必引起另外“两个边”的关系调整,而调整的结果往往是“两负一正”的关系,而不会是“两正一负”的关系。你需要记住,在一个家庭中,婚姻关系是决定性的关系,因此,改善家庭关系的关键,首先在于改善父母双方的婚姻关系,而不是单纯就亲子关系进行调整。


    3、系统补位法则——在一个家庭系统中,孩子的父母中的一方因为生病离世、离异、常年不在家或者因“性格缺陷”不能发挥正常的父母角色功能时,这个家庭中的孩子会倾向于去“填补”或“替代”这个空缺的位置,并发展出与这个位置的角色相匹配的个性特征。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父亲的位置,孩子会发展出较多的父性特质,


    从子女心理发育的角度说,过度发展的补位现象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,而是一种心理创伤,“补位”同子女的“性心理的发育”和“人格面具”有较为直接的病理关系。


    从这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,在子女面前,父母责无旁贷地承担其作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,成熟稳定地发挥父母的家庭功能,独立处理承担自身的焦虑与痛苦,勇敢坚强做人,快乐轻松生活,才是解除家庭“补位”倾向的根本途径


    4、系统优先法则——家庭以及由一些不同代际的“家庭系统”构成的大的“家族系统”,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系统。家庭与家族成员的关系,应该遵循优先法则,否则,家庭系统中爱的流动就会出现紊乱。家庭系统优先法则为:


     如果一个男人违背优先法则,将自己的注意力过多地放在自己的原生家庭,或者把自己的父母看得太重,一旦恋爱结婚组建新的家庭,配偶和孩子都会觉得自己“不重要”,由此产生“局外人”的自我感觉,往往难以溶入他的大家庭。难怪对这样的男人,妻子常常抱怨:“我给他说一百句话,还不如他妈一句话顶用呢!”妻子和孩子无法从这个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关爱,必然导致婚姻危机以及亲子关系发展不良。


    认为在同一个家庭系统中,先出现的关系优先于后出现的关系。夫妻婚姻关系是建立一个完整家庭的前提,因为这个关系,才出现了子女,于是有了亲子关系。亲子关系时候出现的关系。 依据此法则,在一个家庭系统中,婚姻关系应该优先于亲子关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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